离职后留下的那些坑

年初支付宝里看12万个税申报的说明,我发现我居然还有1656.45 元的未缴个税

当时我问了我感到疑惑,这每个月发完工资不都是公司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吗?怎么突然多出来了这么多。

今天有一个前同事在群里说这个事情,我又想起来了,这个玩意到底算什么?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钱没缴。于是谷歌、百度搜了一番发现了一个关键词:同月取得多份薪资的需要合并计算个税。

于是我去杭州地税局官网打印了一份个人纳税信息证明

该证明中我发现我9月和10月都缴纳了2次个税。因为时间比较久了,我之前单位的工资条都是发单位的邮箱的,而我离职了也就没有收到,于是我找之前单位领导要了这2个月的工资条,然后计算一番发现我9月份有718.87元的个税未缴纳,10月份有937.58元没缴。

终于知道为啥欠了这笔钱了。

然后想着看看这笔钱不交行不行?当然不行啦!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的规定:

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:
(一)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;
(二)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的;
(三)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;
(四)取得应纳税所得,没有扣缴义务人的;
(五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于是我去地税局官网看看能不能在线缴费,尝试多次都不行,网站做的太烂了,不停提示我异常。

然而我并没有发现异常,而且即使提交了也无法在线缴费。

准备去地税局当面缴纳下试试。

所以啊!给各位提个醒,之前的博客中提过离职一定不要断了社保,现在要加一条,离职后一定要确认是不是同一个月领了2份工资。

我现在已经逾期好久了。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,也没短信通知什么的。

不缴有什么后果

1.你敢欠国家钱?不是罚款就是入刑咯!这还用说?

1、纳税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,逃避 缴纳税款,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,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,不补缴应纳税款、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;
2、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逃避缴纳税款,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;
3、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,不缴或者少缴已扣、已收税款,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。

不过如果你和我一样之前是不之情的情况下,补缴就可以了。

123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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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

1.今天一大早没有坐班车,而是坐地铁先到滨江区税务局领个号子咨询,工作人员告诉我你网上缴费要先开通三方协议,也就是要和已经合作的银行开通缴款协议才能扣款,难怪我一直扣款不成功。

2.因为我已经逾期半年了,要按日息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,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大概要缴纳七八十块钱的滞纳金,而如果通过支付宝缴款则不需要缴纳滞纳金,如果你支付宝工资税额未达到 12 万,可以想想你有没有其他的非工资收入啊!反正让金额满足12万能提交就行。

支付宝交完费会有个地税局的盖章

我也是经历了这件事情才知道原来离职后还有这么一个坑。